民乐县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,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、三中全会精神,牢固树立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”发展理念,深入实施“双碳”战略,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底线性政治任务,坚定不移走“生态优先,绿色发展”之路,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,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抓手,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持续改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,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在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上实现新突破
全力以赴打好蓝天保卫战。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,以降低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为主线,深化工业、燃煤、交通运输、扬尘及其他污染物治理,提升大气污染治理精准管控能力,有效降低PM2.5、PM10浓度。至目前,可吸入颗粒物(PM10)浓度均值为44微克/立方米,细颗粒物(PM2.5)浓度均值为25微克/立方米,优良天数比例率达90%以上,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,排名全市第二。坚持综合施策,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。以巩固和提升水环境质量、确保饮用水安全为核心,全面落实河湖长制,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,深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,抓好重点河流污染防治。全县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向好,地表水省考断面双树寺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水质目标,城区供水总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Ⅲ类水质目标,49个千人以上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%。突出源头防控,确保土壤环境安全稳定。以改善土壤、地下水和农业农村环境质量,提升危险废物与化学品环境管理水平为核心,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,积极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试点项目,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和危险废物、新污染物监管,持续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,全县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,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%。
在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上彰显新担当
严格落实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常态化排查整改工作机制,加强涉危涉重企业、化工园区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领域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,有效防范化解环境安全风险,建立隐患问题排查台账,跟踪督促企业落实隐患问题整改,及时化解环境安全隐患,今年以来共开展安全隐患排查38家(次),督导21家企事业单位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及备案。加强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运维管理,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环境应急管理培训,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。做实做细环境监管“小微权力”清单化管理,全力解决好群众身边的环境信访突出问题。至目前,全县共受理办结环境监管“小微权力”信访问题31件,办结率100%。
在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上提升新效能
认真落实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计划,以“全员全过程执法监管”为抓手,进一步统筹优化执法资源和监管力量,综合应用日常巡查检查、专项执法检查、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执法检查等手段,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率,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60人次,开展工业企业执法检查200余家(次),下达各类限期整改通知书、督办通知50余份。至目前,共查处环境违法行政处罚案件4起,处罚金额11.3万元,行政处罚案件公开率达100%。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和“两打”专项整治等行动,通过抓基础建台账、控源头核去向,严厉打击重点领域突出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。
在助推绿色低碳发展上展现新作为
抢抓碳达峰碳中和、河西走廊清洁能源基地建设等战略机遇,加快实施光伏发电及协同产业配套项目,实现资源开发与产业培育融合发展。大力实施工业突破发展行动、现代农业升级行动、全域旅游提质增效行动和现代服务业壮大行动,立足我县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,引导有条件的绿色环保企业引入第三方治理模式,切实降低环境治理成本,提升绿色发展水平。全面贯彻落实《张掖市碳达峰实施方案》,完成甘肃锦世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碳排放报告编制、实地核查工作,开展甘肃民乐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建设。积极推进“中国气候宜居城市”创建工作,建成负氧离子自动监测站2个并正常上传数据。